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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郑州推出新举措。 2022年融资担保业务 在保余额突破300亿元 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落实风险分担补偿、凝聚担保机构合力,我市提出发展发展目标: 2021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分别达5亿元以上和2亿元以上,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县级全覆盖;2022年市、县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力争分别达10亿元以上和3亿元以上,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放大倍数超过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突破300亿元。 市、县级政府原则上 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按照“减量增质”要求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源整合。市、县级政府原则上只保留1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资不抵债、失去功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妥善化解风险。 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龙头引领作用,通过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担保机构股权资金、财政注资、吸引区县(市)级政府入股、整合现有担保机构等方式,逐步做大做强,择优对区县(市)政府性融资担保股权投资,或者建立担保合作关系。 支持郑州农业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理顺股东体制,聚焦小微“三农”主体、富民乡村产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建设,不断扩大和提高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和服务质量,2020年担保业务规模达注册资本的2倍以上,2022年基本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市有公司、区县(市)有办事处、乡镇有联络站、村有联络人覆盖全市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推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打通担保支农“最后一公里”。 坚守支小支农主业 力争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坚守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主业,积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逐步达80%以上;要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适时调降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力争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除担保费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得以保证金、顾问费等名义收取费用。 支持我市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积极参与由省再担保机构牵头推动的“总对总”合作业务,建立省再担保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三方2∶6∶2的风险分担机制。 我市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根据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发展动态补充注册资本;市、县两级财政根据本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代偿情况,建立担保机构业务代偿补偿机制,重点对年化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的新增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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