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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裴其娟) 昨晚8时30分,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下发通知,经市政府研究,自10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响应期间,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活动。全市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相关单位调整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 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批准的除外,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可进行除土石方作业外的其他工序作业)。 全市停止渣土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工程、一类民生工程项目除外),停止办理渣土车电子通行证并进行锁定。全市停止水泥罐车、建筑物料运输 (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一类民生工程、二类民生工程、绿牌工地除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按照减排清单允许橙色预警响应期间正常生产、施工的企业、工地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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