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裴其娟 文/图)11月24日,记者随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督导三处督导人员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共督导工业企业、项目4个,发现问题4个,其中开具督企交办单3张,口头交办1个。
在龙港办事处梁张路一无名烘干沙厂,企业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环评手续。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企业虽未生产,但生产设备连接完整,具备生产能力,且一台生物质颗粒锅炉未安装任何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在龙港办事处八岗冯村河南勇信木业有限公司,企业无法提供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虽未生产,但木材加工车间有多台切割设备,生产车间密闭不严,没有任何粉尘收集装置。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不达标,未安装环保检验标识。
在龙港办事处闫家村河南宏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港区第一分公司,企业为环保违法清改项目,超环评私建一条沥青拌和生产线;一台燃油锅炉未安装任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水稳拌和站、沥青拌和站上料口未密闭,未安装任何除尘设备;未设置原料车间,生产原料露天堆放。
针对以上3个企业存在的问题,督导人员现场开具交办单,要求航空港区攻坚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3日内报送问题整改报告。
在八岗办事处前吕村郑州航空港区大港建材有限公司,企业“一厂一策”公示牌内容更新不及时,内部道路积尘严重。对此,督导人员进行了口头交办,要求属地督促该企业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