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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种重点人员 1.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口岸检疫,国际航空空勤,货物运输,冷链装卸、搬运、运输,大型农贸市场,市场监管等有关人员。 2.海关、机场、边检、民航监管等部门国际航班保障员及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3.入境人员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一线人员。 4.省疾控中心、郑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区)疾控中心负责流行病学调、实验室检测、消杀及应急处置人员。 5.除3、4项以外的其他抗疫一线医疗人员。 6.国际和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 7.拟赴疫情较严重国家或地区工作或学习培训人员。 8.政府机关、公安、武警、消防、社区工作者、新闻媒体从业人员。 9.水、电、暖、煤、气相关人员,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等城市运行保障人员等。 重点人员年龄应为18~59岁。 二、接种点 符合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要求的接种单位。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1.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注射部位出现疼痛、触痛、红肿、瘙痒,一过性发热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必要时可对症治疗。 2.罕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一过性感冒症状和全身不适、接种部位硬结、重度发热等。 3.极罕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无菌性化脓、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过敏性休克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怎么办 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怀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应当向接种单位进行报告,也可向接种单位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进行报告。相关单位遵循“边临床救治、边调查核实,及时沟通、妥善处置”的原则处置。 五、接种禁忌 由于已开展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以下人群不在本次接种范围。 1.年龄<18岁或≥60岁。 2.孕妇。 3.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荨麻疹、皮肤湿疹、呼吸困难、血管神经性水肿或腹痛)。 4.惊厥、癫痫、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 5.严重的肝肾疾病、药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 舒张压≥90mmHg)、糖尿病并发症,恶性肿瘤,各种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 6.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淋巴瘤、白血病或其他自身免疫疾病。 7.已知或怀疑患有疾病包括: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 据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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