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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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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

本报讯 2020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以下简称执法证)和新版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以下简称监督证)全区换发工作完成。2021年1月1日起,中原区启用新版执法证,2016年启用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同时作废。中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区城管局执法证发放仪式,并就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为了确保此次全区换证工作公平公正、准确发放,区司法局采用“分散培训+网络视频培训”的方式,对全区8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并首次采用考试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

凡依法取得执法证的人员,有权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执法权限,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时,应当主动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不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有权向区司法局投诉。

监督证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赋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规定监督范围内,依法对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的凭证。凡依法取得监督证的人员,有权按照证件载明的监督范围,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使监督职责时,应当出示监督证,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制止。

记者 张改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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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32 2021-01-06 00:00:00 三 中原区启用新版行政执法证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