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家人社部统一要求,2021年我省调高工伤保险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后的标准为876680元,比去年增加2.95万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0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834元×20=876680元。相比上年度的847180元,增加了29500元。这个标准全国统一。
省人社厅要求,此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应遵照执行,认真做好相关待遇计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