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06版:郑东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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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程度,杜绝公共场所不文明抽烟,倡导日常生活不吸烟,培养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共同提升城市文明水平,3月2日,金光路办事处在辖区安置区、主干道等地开展《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禁烟辅助用品等形式吸引辖区居民主动上前了解条例内容,广泛宣传条例中有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提倡创建无烟单位等具体内容,重点强调条例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等违法行为的有关处罚。同时,工作人员向来往居民宣传烟草有关的知识,详细讲解吸烟和被动吸烟对身体造成的危害,以及吸烟带来的严重空气污染,提升居民的控烟戒烟意识,并劝告居民少吸烟、不吸烟,勇敢对身边不文明吸烟的人说“不”,共同创造更加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 本次宣传活动共设置宣传展板一个,累计发放禁烟辅助用品约200个,有效提高了辖区居民对条例的知晓率,使居民进一步了解条例内容,主动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为建设和谐社会营造美好环境奠定良好基础。 记者 王阳 通讯员 王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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