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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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试点地区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试点地区的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试点地区所有高校要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的中小学校达100%;辖区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通知要求,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患者及其家属、隔离人员、抗疫工作人员等重点群体,要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和干预。有条件的地区要设置专用短号码心理援助热线。 国家卫健委等部门2018年11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全国试点工作,2020年结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增设湖北省武汉市为试点地区,2021年是试点收官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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