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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杨军政)3月31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清明假期(4月3日0时至6日6时),河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违反高速公路禁限行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河南高速交警将依法对车辆及驾驶人给予处罚,并将违法信息抄告运输车辆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员会、安监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督促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假期之前,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请在规定时间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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