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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04
知重负重 尽锐出战 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密市召开 政银企对接会 5年内提供 300亿元信贷投放
新密市规范集体“三资”管理 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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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规范集体“三资”管理 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

本报讯 “李主任,合作社与村委会要各自独立运行了,那合作社的账谁管呢?”“李主任,产权制度改革后俺们乡镇有些组有资产,但是又没有专业会计人员,这账该咋弄?”“今天把大家请来,就是开门纳谏,请大家对我们起草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三个办法征求意见。大家的疑问三个办法里均有对策。”新密市农业农村委主任李瑾瑜朗声对大家说。这是发生在新密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的一幕。

记者 薛璐 通讯员 陈莉娜 冯俊霞

席仁杰 文/图

2018年6月以来,新密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25个村居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并开始运行。为进一步明晰合作社和村委会的职能职责,约束规范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新密市在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按照农村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弊病、难点和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因病开方、对症下药,制定印发《新密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新密市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密市农村集体资源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三个办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据悉,三个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农村集体资金和固定资产代管工作,对农村集体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监督和人员配备等;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工作;乡镇、办事处负责农村集体财务、固定资产和资源管理工作。探索农村治理结构“政经分开”模式,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实行分账管理,各自独立核算,统一纳入乡镇、办事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理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实行不同的管理程序和标准;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规范村民小组的集体财务账目,开启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模式。为了防止任性支出、防范廉政风险,办法还分别对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权限、审批程序、标准类别等进行了详细具体规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关系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大局稳定,关系着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新密市将在三个办法的贯彻执行上下真功、出真劲,不断摸索改进,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提供有益参考。”李瑾瑜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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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874 2021-04-02 00:00:00 五 新密市规范集体“三资”管理 创新基层治理新模式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