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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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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没缴交强险 员工开车撞了人 责任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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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没缴交强险 员工开车撞了人 责任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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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苏松茂)雇主未投交强险,雇员驾车发生事故致人受伤,这个损失如何承担?

去年8月2日,在河南省荥阳市马米线刘河镇申庄村口处,李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倒车时,与任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该路自南向北行驶至该处相撞,造成任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荥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李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任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李某某系张某某的雇佣司机,该车在事故发生时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事故造成任某某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

任某某将李某某及其雇主张某某诉至荥阳市法院,荥阳法院依据任某某的伤情及损失,判决首先由被告张某某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3万余元,被告李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告剩余损失按事故责任由被告张某某承担70%为5.5万余元。

法官说法:

交强险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

本案中,被告张某某作为车辆投保义务人,未购买交强险,且雇员李某某驾驶该车辆上路行驶,均系违法行为,故被告李某某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与张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雇主承担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雇主应对雇员从事雇佣活动致人损害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因无证据显示被告李某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故原告任某某的剩余损失由被告张某某按照事故责任承担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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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755 2021-04-13 00:00:00 二 雇主没缴交强险 员工开车撞了人 责任算谁的KeywordPh一起来读这个案例找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