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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民接种新冠疫苗大潮的到来,诸多保险公司顺势推出了相关疫苗保险产品,有以赠险方式推出的,有可以免费领取的。产品不同,保费也有不同,从免费到50元价值不等。也因此,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适时发布《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率)、保险期间及报告期等多条保险合同事项进行了标准化规定。这意味着,后续保险公司推出包含新冠病毒疫苗责任的保险产品将更加规范。郑报全媒体记者 倪子 瞧仔细!收费免费赠送要分清 目前,保险市场上出现了不少新冠疫苗保险产品,主要保障为在疫苗接种后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如身故、残疾、医疗费用、不排除病例或原因不明病例、疫苗接种事故、偶合症身故伤残、法定传染病身故、意外住院津贴等,甚至对疫苗失效亦有保障,为支持疫情防控发挥积极的保障作用。截至目前,中国人寿、人保寿险、平安财险、中华联合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等险企均有此类承保产品推出。除有赠险、专门险、意外险扩展责任范围等名称外,年保费方面,有的仅6.8元,有的则需要50元左右,价差较大。 而这背后,保障内容也相差很多,不同的产品保障范围从近10万元到50万元不等。价格较实惠的保险产品,出现身故情况的保障责任保额仅2万元;而以意外险为本质的责任保险产品,预防接种意外身故保险责任保额则达到20万元,单项保额相差10倍。 看明白!6种情形险企不赔付 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出《新冠病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简称《示范条款》),这是面对疫苗生产企业而非消费者的一份示范条款。 保险责任方面明确指出,在保险期间内,受种者在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接种单位接种合格疫苗后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不能排除的,造成死亡、严重残疾、器官组织损伤等损害,经有关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指定的相关部门出具预防集中异常反应诊断结论或鉴定书,由受种者或其赔偿权利人在保险期间或报告期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补偿请求的可获得赔偿。不仅如此,《示范条款》还明确,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的鉴定费用、尸检费用、伤残等级评定费用等其他必要、合理的费用亦列入赔偿责任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示范条款》亦规定了6种责任免除情形,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接种后一般反应;因疫苗质量问题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因接种单位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给受种者造成的损害;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兼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因心理因素发生的个体或者群体的心因性反应。 业内人士表示,从《示范条款》的责任免除情况看,6种情形保险公司不为疫苗生产企业提供保障,那么也可以视为人们为降低接种风险可以针对上述6种情形选择有相关责任保障的产品。因此,若需购买疫苗保险,在投保前需咨询好相关事项,再进行投保,以避免投保却无法获得理赔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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