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Y05版: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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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让居民的生活品质更上一层楼”是不少老旧小区居民的期盼。4月8日,荥阳市加梯办联合京城路街道等单位,走进地税局家属院,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 座谈会详细讲解了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以及电梯安装的材质、质保、大概预算、运营费用等相关问题。 “有90%以上人员同意加装电梯,目前面临的问题是居住五楼、六楼的居民部分家庭比较困难,建议相关部门能协调银行办理无息贷款。”居民代表许传明说。 居民代表提出了一些问题,荥阳市加梯办将协调其他部门加紧落实。 座谈会后,各单位人员深入楼院进行实地察看。 4月1日上午,荥阳市加梯办联合京城路街道,在锦绣家园北门举办荥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宣传活动。 记者 姚辉常 通讯员 王磊 郅燕君 文/图 ■延伸阅读 ●荥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 荥阳市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均可)、未设置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且加装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红线范围内。 对于单梯为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 ●荥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财政补贴标准 对市区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并办理完成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的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管线迁改、电梯购置及安装等总费用的25%(由市财政承担补贴),且最高不超过15万元/台予以补贴。 ●荥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原则 加装电梯以“业主自愿、社区引导、充分协商、保障安全”为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栋(单元)为单位进行,应经本栋(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本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出现纠纷如何解决? 对加装电梯存在异议的业主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因加装电梯发生纠纷的,由业主间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等应组织调解,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依法组织调解,涉及政府职能部门业务的,相关部门应当予以解释或技术指导,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已经依法办理相关施工手续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相关业主应当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挠、破坏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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