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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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但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梳理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持续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支持政策。完善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政策措施。 二是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提升金融、社保等惠企政策覆盖度、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持续提高投资审批效率,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四是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 五是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六是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是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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