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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保障 五个具体措施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加强监督管理 强化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积极探索将按人头付费与慢性病管理相结合; 对日间手术及符合条件的门诊特殊病种,推行按病种或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AA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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