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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 来新郑交流“标准地”改革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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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 来新郑交流“标准地”改革工作经验

本报讯 4月21日下午,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一行6人,到新郑市交流学习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区域评估工作方面相关经验做法。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孙文超、新港产业集聚区相关负责人姜路等陪同。

座谈会上,孙文超首先系统介绍了新郑市在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方面的相关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标准地”出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新郑市于今年3月5日率先在全郑州市开展了“标准地”供应改革。通过事先做区域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做承诺、事后重监管,达到减环节、优流程、提效率。不仅让用地单位享受到“集成式”服务,又降低了用地成本。同时对用地单位提出了控制性指标要求,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后,双方就“标准地”的政策制定、标准设定、供地流程、达产验收、监管体系等具体工作程序进行深入研究和交流。

姜路围绕区域评估实施主体、成果运用等内容,着重就矿产压覆、环保、水利、气象等产业集聚区区域评估方面的主要经验做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双方展开热烈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实现“标准地”出让是目前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用地审批效率、实现土地即拍即用、创造最大效益的最佳途径,为推进投资审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是在减轻企业负担、打造“服务型”政府方面又一项重大创新,应尽快全面推行这一改革利器。

下一步,新郑市将落实树牢大抓营商环境鲜明导向,持续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审批流程,以机制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提高“标准地”使用质量和效益,扩大“标准地”的范围,助力“拿地即开工”模式在新郑市全面推进。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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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979 2021-04-23 00:00:00 五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示范区分局 来新郑交流“标准地”改革工作经验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