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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希望各国嘉宾和各界人士 深化交流共谋合作
切实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即日起无限期暂停中澳 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下一切活动
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澳方必须承担所有责任
中国已正式接任 联合国安理会5月轮值主席
中国红十字会提升应急救护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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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下发通知
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新华社电 日前,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2022年底前,每个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提供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通知明确,2021年底前,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1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在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上述5个主要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推进其他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或线上零星报销。

目前,全国29个省份的219个统筹地区启动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通知提出要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确保2021年底前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双向开通,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能够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下一步,将加强异地就医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预付金和清算资金管理。原则上,当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应于次月20日前完成申报并纳入清算,清算时间延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当年度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费用,最晚应于次年第一季度清算完毕;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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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350 2021-05-07 00:00:00 五 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KeywordPh两部门下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