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6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桂林市人民医院、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桂林市第二人民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因医疗收费存在违法行为,近日被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860万余元。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相关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依法对桂林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这4家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方面存在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