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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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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这是国家对医保谈判药品“进院难”采取的精准“靶向治疗”—— 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 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从分类管理、遴选药店、完善支付政策等方面,明确 “双通道”管理要求,亮剑进院“最后一公里”。 哪些药将被纳入“双通道”? 意见提出,要对谈判药品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日前,国家医保局筛选了2020年新增谈判药品中19种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药品,公布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信息,公众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中进行查询。 “双通道”如何进行支付? 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保障患者合理待遇。也就是说,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纳入“双通道”的谈判药品,可以享受与在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政策。 “医保在定点零售药店的实时支付与结算,将有效缓解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高级经济师陈昊说,“双通道”可以让谈判药品以更加多元的方式“落地”,并获得相应的医保支付,这无疑将扩大医保制度改革惠及民生的受益点,也将保障谈判企业的相应权益。 “双通道”如何监管医保基金? “双通道”将原来药品院内管理的一部分职能转移到院外,对基金安全风险管控提出新的挑战。对此,将以处方流转中心为核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完善细化医保用药审核规则,引入智能监控,严厉打击“双通道”领域套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并加强“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常规分析和监测,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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