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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曹婷)记者昨日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组了解到,该部门印发了《郑州市关于优化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试行)》,明确施工许可证办理可分阶段办理,以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施工许可办理可以分两个阶段 据了解,郑州工改组在2018年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的基础上,印发了《郑州市关于优化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通知(试行)》。试行分阶段办理后,既可以分一个阶段,直接申办整个工程整体的施工许可证;也可两个阶段办理,分“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主体施工”两个阶段分别申办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可根据施工进展自主选择 通知提到,为优化房屋建筑工程审批流程,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批先建的工程不适用。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并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基坑工程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涉及基坑支护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回填基坑等方式保证基坑安全。 政府投资项目提前招投标另有规定 该通知还对政府投资项目提前招投标进行了规定,项目已审批(可批复可研)核准备案,采用工程总承包的初步设计已批复;招拍挂土地已摘牌,划拨土地已通过土地预审;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建设单位已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审查意见,并承诺具备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自行承担因规划调整导致招标失败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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