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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河北沧州献县5名儿童在村边坑塘溺水身亡”的消息,近日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记者采访了解到,5名女孩最小10岁、最大13岁,就读当地同一所小学,周末相约在村边水塘玩水后不幸溺亡。 溺水是我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一面是主管部门预警频发、学校安全教育紧抓,另一面是各地事故屡发、校外遭遇风险难控,真正有效遏阻“第一杀手”仍需多方形成监管合力。 5人都不会游泳 学校曾开展防溺水教育 记者采访了解到,孩子出事的水塘,属自然形成坑塘,水面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大部分为0.5米的浅水区,水深2~3米的区域有200平方米左右,事发前水塘周边有不止一个警示牌。 “民警调查发现,5个孩子都不会游泳。孩子家长都在本地工作,均不属于留守儿童。”李长青介绍,事发水域不深,水质也比较清澈,但5月水温还是比较低的,救援人员都是成年男性,他们反映下水后时间长了受不了。 当地教育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实上,为应对今年“五一”假期学生溺水风险,4月2日前后曾组织各学校在课上观看防溺水教育视频,节前两次发出《致家长一封信》,5月全县多次安排安全教育活动,但还是发生了这样的悲剧。 目前,当地对全县范围已排查出的822个坑塘将加密警示牌和标志,并通过电视台、自媒体、农村大喇叭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防溺水安全内容。校内课堂开展安全教育之外,已经开展招募家长志愿者队伍工作,同时各学校将安排教师展开家访,共同织密“安全网”。 “第一杀手”屡屡作案 遏阻需形成合力 据国家卫健委和公安部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数的56%,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溺水是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 “事后我们反思,如何才能让安全教育真正引起学生、家长的重视。现在校园外的安全隐患较多,很难单纯依靠学校教育让孩子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可以说‘防溺水’是一个系统工作。”献县教育部门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在中小学还是大学阶段,设置游泳教育内容都具有现实意义。但通过该案调查发现,目前基层“防溺水”工作的主要目标仍是让孩子“远离水”——课上教育孩子们要“远离水”、课后各种形式告知家长要让孩子“远离水”,存在只能“堵”无法“疏”的矛盾。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珂骅表示,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在“防溺水”工作上监护人、政府、学校等需要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创新安全教育方式方法,通过开展震撼教育、观摩现场等形式让学生“入脑入心”;二是多措并举做家长工作,避免以签订责任书等“形式主义”做法代替监督管理;三是打造安全防护体系,排查处置河湖坑塘安全隐患,实现多方人员齐抓共管。 随着各地气温迅速上升,天气日渐炎热,汛期即将来临,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高发期。为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事故有关工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日前,教育部也印发了《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做好防溺水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盯关键时间节点,抓住学生上学、放学和周末、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强家校沟通,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要紧盯关键防控措施,广泛开展防溺水“六不”宣传,反复提醒学生不要盲目下水施救、手拉手施救。溺水事故高发地区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帮助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护方法。要提醒学生放学后及时回家,不要在外逗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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