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付加才) 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民商事、行政案件……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昨日,郑州市中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609件。
依法惩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农用地、林地等犯罪行为,严守生态红线,共审结此类案件39件,判处犯罪分子65人。依法惩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共审结此类案件28件,判处犯罪分子48人。依法严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将环境资源生态价值损失纳入定罪量刑情节,共审结此类案件42件,判处犯罪分子60人。依法惩处治污排污、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和垃圾等违法犯罪行为,防范和减少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犯罪的发生,共审结此类案件10件,判处犯罪分子37人。
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起。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件11人,在对11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其恢复土地原状、恢复林地面积或赔偿矿产资源损失,支付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及土地复垦费用等,让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