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
意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进入新发展阶段,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相比,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须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一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常治长效。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推动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二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三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发现和纠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等违法情形,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增强及时发现和纠正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侦查违法行为的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四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