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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起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有条件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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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起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有条件复课
营利性学科培训 仅限7月31日前已缴费学生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勤 王红) 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10月11日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以恢复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

其他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各开发区、区县(市)安排部署。

据了解,郑州市将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10月11日陆续复课后,仅限2021年7月31日前已缴纳费用且消费未清零的学生。

在未重新审核登记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此类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新的课时费和招收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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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259 2021-09-29 00:00:00 三 10月11日起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 有条件复课KeywordPh营利性学科培训 仅限7月31日前已缴费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