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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国家版“双减”政策揭晓,郑州和北京、上海、广州等9个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双减”试点。昨日,郑州版“双减”政策落地,市教育局公布《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在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开展免费课后服务、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勤 王红 书面作业 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天不超过60分钟 新政明确,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每天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确保充足睡眠。 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 校外培训 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新政明确,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此外,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针对现有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郑州市将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严禁占用休息日节假日开展学科类培训 新政规定,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学科类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学科类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 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现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政策,科学合理确定计价办法,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同时,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课后服务 每周5天都要有 每天至少2小时 “双减”落地后,郑州市将大力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 2021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课后服务时间不得讲授新课 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课后服务既可以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也可以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 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 作为评优评先重要参考 全市课后服务实行免费制度,由各开发区、区县(市)设立专项经费。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监督管理 严禁中小学教师 参与校外有偿补课 我市将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和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学生或提供学生信息;不得组织、推荐或引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师校外有偿补课行为,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 不得提前结课备考 为保障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郑州市将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指导学校健全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降低考试压力,改进考试方法,不得有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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