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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10月28日起,我省实施电子社保卡同步申领机制,原服务渠道签发使用电子社保卡不受影响。我省居民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面向人群主要是2021年1月1日起新制的第三代社保卡用户。电子社保卡签发方式为:实体社保卡申领成功后,由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同步生成电子社保卡并发放至同步申领渠道。 所谓同步申领渠道,主要有: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社保卡合作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的发卡行APP。 需要注意的是,2021年1月1日至10月27日已领取并启用社保卡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将在10月28日由全国社保卡平台生成电子社保卡。持卡人需登录同步申领渠道并注册为实名用户,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10月28日后新申领的第三代社保卡,在领取的同时将在同步申领渠道生成电子社保卡,经本人同意后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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