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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朱小旭 全惠雅) 花了2000多块钱买了两瓶“塑形脂肪胶囊”,收到货后,发现商品中文标签无中国代理商,还被检测是“违禁品”。昨天,记者获悉,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已调解结案,网店商家自愿赔偿消费者马某货款及赔偿款1.1万元。 今年8月,马某在黄某经营的微店消费2383.2元,购得2瓶美国某品牌塑形脂肪胶囊,收货后发现中文标签无中国代理商,且该商品经检测非法添加有西药违禁品“育亨宾”。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相关通知,“育亨宾”属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马某向黄某索要该商品的检验检疫报告,黄某拒绝提供。马某发现问题后,就进一步查看了黄某店铺的相关信息公示,并联系微店平台客服要求披露店铺经营者信息,平台却以保护经营者信息为由仅回复了经营者名字、地址及手机号,且手机号还是空号。马某认为该店铺应属于无证经营。马某在与黄某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今年9月初,起诉黄某及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黄某支付货款及10倍赔偿金共计26215.2元,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 审理中,马某自愿撤回了对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近日,在南阳邓州法院构林法庭的主持下,马某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黄某赔偿原告马某货款及赔偿款共计1.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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