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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市政府印发《郑州市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即日起,我市将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实现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65微克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得超过9天的目标。 郑报全媒体记者 裴其娟 严控散煤复烧 确保清洁取暖用户温暖过冬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存量项目对标国内领先水平实施节能改造,在建项目不符合能效标准的停工整改。 落实重点行业减排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10万吨以上,退出耐材产能55万吨。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加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严控散煤复烧,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确保清洁取暖用户温暖过冬。持续控制煤炭能源消费。2021年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950万吨以内。实施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依规处罚。 扎实推进VOCs治理 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2021年12月底前,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并进行整治。完成194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制造、汽车等企业低VOCs(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或油墨源头替代;完成240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完成179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铝压延、制鞋企业高效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完成全市12家涉VOCs单位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12月底前,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 12月底前,完成全市24458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达到100%,新能源网约车达到1.2万台,市区新增能源环卫清扫车150辆,新能源渣土车、新能源水泥罐车分别达到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达到3万辆。同时,开展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加强在用车执法监管,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 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路)转铁(路)”。12月底前,全市煤炭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0%。研究制定支持铁路、水路货物运输的碳排放政策。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推进“人防”“技防”结合,确保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数量为“零”。 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 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逐月实施区县降尘量监测排名,进一步降低各区县(市)降尘量。严格落实施工工地“8个100%”、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信用评价联合惩戒制度,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扬尘管理。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我市将加强会商研判,按照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同时,根据国家、省绩效分级结果,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减排,严禁“一刀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要求,各级要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作为“十四五”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的关键举措,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同时坚决防止“一刀切”,不得采取“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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