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11月24日从登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根据郑州市攻坚办《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经登封市政府同意,决定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自24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
《通知》要求,工业企业要按照“一厂一策”实施停产或限产,并按要求停止运输;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进行保障性生产及运输;加强工业污染源智能监管,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豁免及未纳入管控的企业污染物排放量较预警前不得上升;应急响应期间处于停炉状态的工业企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炉。
全域停止建筑拆除施工,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停止室外电焊、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经市政府批准的应急抢险、民生工程等除外);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道路、重要国道省道县道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
预警响应期间,全域停止渣土运输,停止办理渣土车通行证;商砼罐车、建筑物料运输车、装饰建材物料运输车等停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允许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三排放标准并粘贴绿色环保标识;允许运输的电厂、非电厂的各类企业、矿山、工地、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园区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同时,严禁秸秆露天焚烧,严控散煤燃烧。
《通知》指出,在健康防护上,儿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责任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严格督导督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减排措施通知到位、执行到位。
登封融媒记者 杜帅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