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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秦华) 为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大力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郑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郑州市建设文化旅游强市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我市将从2.5亿市级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奖励资金中拿出部分经费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即日起,开始郑州市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 扶持作品主要包括四大类:文学创作和文艺评论项目、影视艺术创作项目、舞台艺术创作项目、视觉艺术创作项目。 奖励方面主要针对郑州市创作生产、以郑州市名义申报,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国和全省获得重要奖项的作品。《细则》明确,对获得全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奖项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可奖500万元;对获得全国常设性文艺奖项的作品和个人给予配套奖励,最高可奖300万元。 郑州市支持文艺精品创作项目申报日期截至2022年1月2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文艺作品和社会文艺团体以及影视文化企业,需按属地范围向各开发区党办(宣传部),区县(市)党委宣传部申报;市直申报文艺作品的个人或单位向市文广旅局申报;社会文艺团体的个人或单位向市文联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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