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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投有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险,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却一分钱也没赔,这是咋回事?昨日,巩义市法院发布案件,给出答案:司机无证驾驶。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张霈霈 无证驾驶出车祸 国庆假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小尚开着妈妈的小轿车兜风,这不是他第一次这样开车出去,以往的经历教会他小心驾驶如何避开交警和车辆,他也一直觉得不会有事。 “砰!”当小尚正开着车沿巩义市河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伏羲路交叉口处时,与沿伏羲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交警认定小尚无证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通知救援部门将王某的车拖走施救,王某支付施救费;因王某与小尚就车辆定损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委托鉴定评估机构对其车辆维修费进行了评估,因车辆受损严重,还进行了拆检。施救费、拆检费、评估费和车辆维修费,王某各项损失为近10万。 彼时的小尚还在庆幸,自家的车在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判决: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当小尚和他的妈妈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时却接到了这样的回答:“由于驾驶员无证驾驶机动车,因此我公司交强险不承担财产损失,商业险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原告车辆是单方评估,我司也不予认可。” 小尚和妈妈都傻了眼。明明投保了凭什么不赔? 王某见小尚及其母亲与保险公司对王某的损失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起诉诉至巩义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保险公司、小尚及其母亲、王某都有过错的,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小尚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事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王某近5万元。小尚的母亲未对车辆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放任车辆由无证人员驾驶,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王某1万余元。 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王某2000元,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内依合同约定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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