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日本6名甲状腺癌患者27日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以受核泄漏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影响而患上甲状腺癌为由,要求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赔偿共计6.16亿日元(约合3408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据介绍,6名原告目前年龄在17至27岁,2011年东电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时,他们均居住在福岛县。
受2011年3月11日发生的大地震及海啸影响,福岛第一核电站1至4号机组发生严重核泄漏事故。迄今已有至少上万名原告发起30起诉讼,向东电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