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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省属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即日起,我省将对省属社评组织开展备案等工作。 省鉴定中心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条件、择优遴选的原则,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原则上,1个职业(工种)不超过3家省属社评组织,每家省属社评组织备案职业数量一般不得多于5个。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高校作为主要备案对象。 省属社评组织实行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据介绍,申请省属社评组织的机构中,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除院校外的事业单位、未与政府部门脱钩的社会团体)不能申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也不能申报:申请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在培训评价领域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等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不合格;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企业3年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机构在人才评价领域有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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