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X06版:新郑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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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新郑市林长办公室、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新郑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在新郑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助力新郑市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聪聪 魏磊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方案明确,新郑市将建立市级“林长+公安局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依法治林重要工作,解决依法治林等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县级林长召集并主持,新郑市林长办公室、市公安局、市林业局为成员单位。建立新郑市“林长+公安局长”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村(社区)“林长+警长”体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执法监督,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破坏林草生态资源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格依法保护林草生态资源,畅通部门间协作渠道,及时解决依法治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项机制推进工作 方案要求,“林长+公安局长”工作将采取联防联控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 联防联控机制。制定“林长+公安局长”联防联控办法,建立健全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日常巡护等制度,组织开展涉林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各类苗头性线索和预警性信息。构建由乡级和村级林长、林区护林员、网格员、一村(格)一警、群众联防员组成的林区治安联防联控网络。 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公安机关与林业等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适时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重特大案件或疑难复杂案件,公安机关和林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可以联合成立专案组,协同督办案件。 案件移送机制。制定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案件,按照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办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林业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渠道,及时通报易发生涉林违法犯罪的相关信息、违法犯罪线索,加强信息研判、情报会商工作,确保信息高效共享。 三项主要任务维护稳定 方案提出,新郑市“林长+公安局长”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协助林长依法治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协助林长依法治林。按照属地负责原则,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协助对应林长调研、督查、履职。定期向同级林长和上一级警长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围绕林草生态资源管理重点和难点,配合林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涉林草生态资源案件核实查处工作,畅通涉林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举报投诉渠道,并依法解决相关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乱征滥占、乱捕滥猎、乱采滥挖等破坏林草生态资源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 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组织建立健全区域治安防控网络,熟悉责任林区林情、民情及重点目标性质、方位,依法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排查林区治安隐患,依法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法用火处罚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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