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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A05版:经济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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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李娜)5月3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我省2022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此次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为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 失业补助金可申领6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参保失业人员缴费满1年(含)以上的,按每月360元计发;参保缴费满6个月不满1年的,按每月260元计发;参保缴费不满6个月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按每月180元计发。 临时生活补助可申领3个月,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逐月发放。按每月260元计发。 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掌上12333”APP申领。对线上申领确有困难的参保失业人员,可就近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线下办理。经办审核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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