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08版:郑东时报 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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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金光路办事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广泛宣传,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联合各社区物业,利用社区LED大屏幕循环播放《未成年保护法》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通过组织各类儿童活动、入户走访困境儿童的形式,面对面宣传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义务,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三是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征文和优秀作品征集活动,鼓励辖区居民积极参与,营造关心、关爱、尊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氛围,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记者 王阳 通讯员 窦盼雨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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