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记者从郑东新区管委会获悉,为进一步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开展,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保就业、保民生,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确保实现稳经济、促增长目标,特制定本措施。记者 马燕 王阳 第一条 二季度迁入东区,在东区无自有办公用房且已统计入库的建筑业总部企业,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按全年租金的20%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年底前迁入东区的,其本部租用自用办公用房按全年租金的10%一次性给予补助,最高补助30万元。 第二条 对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二季度实际发生的国内运费达3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二季度实际发生运费给予5%的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 第三条 6月底前实质性开工,且纳入统计库形成实质性投资的2022年新开工项目,按计划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10亿元~20亿元(不含)、5亿元~10亿元(不含)、1亿元~5亿元(不含)分别一次性给予项目单位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 第四条 对上半年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补助2万元,单户企业最高补助20万元;对上半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耗能产业除外),二季度用电费或用气费用达5万元以上的按实际费用给予20%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5万元。 第五条 支持规上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达产增效,对上半年实现达产(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三季度实现增效(营业收入环比增长)的,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补助;对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环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每增长10个百分点补助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六条 对上半年、三季度新入库(含新迁入),且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 第七条 二季度产值达1亿元及以上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15%~3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补助;对2022年二季度产值0.5亿元~1亿元(不含)的在库建筑业企业,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第八条 二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企业,200万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20%~30%(不含)、15%~2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对二季度销售额达1亿元~5亿元(不含)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20%~30%(不含)、15%~2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对二季度销售额达5亿元及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同比增长30%及以上、20%~30%(不含)、15%~20%(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 第九条 对二季度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同比增长50%及以上、25%~50%(不含)、15%~25%(不含)的,分别一次性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 第十条 加大对东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在市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基础上,增加区级资金投入,补助最高6.6万元的企业自付利息,实现全额贴息。 本政策仅适用于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东区的企业,政策适用日期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政策最终解释权归郑东新区管委会所有。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7:30) 组织人社局:0371-67179403 经济发展局:0371-67179258 科技人才局:0371-67179620 投资促进局:0371-67179621 建设局:0371-67179791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