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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监管,保证“隔空”诊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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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迅猛,患者就医体验得到改善
如何加强监管,保证“隔空”诊疗质量?

新华社电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近日公布。“互联网+医疗健康”近年来发展迅速,有效整合了医疗资源,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针对互联网诊疗中处方审核、隐私保护、诊疗质控等社会关注点,细则做出了哪些监管规定?

互联网诊疗必须符合复诊条件

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是较长时间以来互联网诊疗的定位。不过,对于何为复诊,此前业内缺少具体标准,导致出现一些监管真空。

此次公布的细则要求,患者就诊时应当提供具有明确诊断的病历资料,如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由接诊医师留存相关资料,并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

“标准更具可操作性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健康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秋霖认为,针对患者应提供哪些确诊材料、谁来判断是否符合复诊条件等,都有了明确规定。

细则同时要求,当患者病情出现变化、本次就诊经医师判断为首诊或存在其他不适宜互联网诊疗的情况时,接诊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并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严禁“先药后方”

先选购药品,再因药配方,甚至由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处方——部分互联网医疗平台的此类操作,曾被多次曝光。

此次公布的细则规定,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

细则还规定,医师接诊前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由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其他人员、人工智能软件等不得冒用、替代医师本人提供诊疗服务。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负责对在该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的人员进行监管。

一边是加强处方监管,一边是探索更便利的线上复诊续方。在浙江宁波市第一医院,互联网医院平台开放了慢病续方入口。患者提出申请后,专职医生团队根据实际情况为其续方,患者通常当天便可在家收到药品。

监管诊疗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

对线上诊疗的质量监管,是否与线下诊疗相一致?此次公布的细则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要求以实体医疗机构为依托,将互联网诊疗纳入整体医疗服务监管体系。

根据细则,互联网诊疗行为的过程及结果都必须进行完整记录,病历、处方等关键信息的流转应可追溯,以此确保互联网诊疗全过程都在法规的监控和保护范围内。

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主任、中日友好医院发展办主任卢清君认为,互联网医院要将自身角色明确定位为医疗机构运营者,对于开办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重要的角色转换。

现实中,一些地方在探索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标准。2021年,宁夏试行建立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制度,即根据不良执业行为的种类和情节,一次给予不同档次的记分,结果作为互联网医院校验的依据。

建立隐私保护体制

互联网诊疗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隐私信息泄露问题也备受关注。

细则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隐私保护等制度,并与相关合作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

关于患者隐私保护,一些地方已出台相关政策。宁夏出台的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医院若出现“未妥善保管患者信息,非法买卖、泄露患者信息”“发现患者信息和医疗数据泄露时,未立即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等行为,将被一次性记12分。这意味着,这家互联网医院将提前启动校验程序,并给予1至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据了解,宁波市第一医院结合院内实际情况,为患者既往的就诊记录和健康档案等隐私保护薄弱环节加上“三保险”:一是医生接诊后才可查看患者详细病史、历史处方等信息;二是电话问诊时,双向虚拟患者和医生的电话;三是对电话录音、视频记录、医患交互内容进行加密存储,后台调阅权限逐层审批,全面保护医患隐私。

在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智慧医院等政策的引领下,近年来尤其是疫情期间,互联网医院发展迅速。

好大夫在线创始人兼CEO王航认为,这份文件发布在行业快速发展期,从业者要沿着“严肃医疗”的思路,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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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057 2022-06-21 00:00:00 二 如何加强监管,保证“隔空”诊疗质量?KeywordPh“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迅猛,患者就医体验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