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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张晓静) “刷卡一时爽”,但部分信用卡持卡人逾期还款所引发的纠纷也有所增长。6月21日,惠济区法院就执结一起信用卡纠纷案,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银行收到30万余元的执行款。 案情:4年多刷卡30多万元 还不上被强制执行 2017年5月,常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截至2021年10月,常某共欠某银行本金、利息等共35万余元。某银行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常某使用涉案信用卡透支消费后,没有按合同约定向某银行及时归还本息,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某银行要求常某偿还本息的诉请,依法予以支持,判令常某偿还某银行本金、利息等共计3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常某未能履行,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常某则以手中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承办法官经查询,发现常某在一银行有数万元存款,遂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划扣,并继续与常某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常某与某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常某一次性向某银行偿还30万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说法: 持卡人不要冲动消费透支信用 承办法官表示,信用卡持卡人盲目消费,有可能“透支”自己的信用,造成债务危机,甚至因此触犯法律。 持卡人应合理正确使用信用卡:一要详细阅读银行的信用卡章程,合理使用信用卡,妥善保管好密码,要清楚并知晓违约金、罚息、利息等费用的计算方式,不套现、不把卡片出借给他人,保护好自己的“征信”。 二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量力而行,对于接到银行的分期邀请电话,要权衡利弊,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作出决策,千万不要因为“好面子”及一时冲动去购置自己经济承受能力外的东西,以免逾期,让“信用”丢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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