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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各类资金,拿出务实管用措施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 通知提出,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银行、国资、税务、市场监管、银保监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各尽其责,增强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相关统计上报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作用,建立投诉电话解决机制,受理涉及租金减免工作的各类投诉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各地切实采取措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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