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L08版:航空港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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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郑州航空港实验区交警开展夜查行动时,查获了多起酒后驾驶行为,其中,2名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3名驾驶员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醉驾案例一:6月25日22时35分许,杨某凯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航空港区滨河西路与远航路交叉口南100米处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抽血送检后,经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杨某凯血液酒精含量为93.86/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醉驾案例二:6月25日22时34分许,贾某强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航空港区滨河西路与远航路交叉口南100米处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43mg/100ml。抽血送检后,经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贾某强血液酒精含量为156.29/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酒驾案例三:6月24日11时30分许,刘某洋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银港大道与如荼路交叉口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酒驾案例四:6月24日23时1分许,杨某星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航空港区凌寒街与鄱阳湖路交叉口南约100米处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酒驾案例五:6月26日1时17分许,周某飞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航空港区鄱阳湖路与南水北调桥东约20米处时,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记者 王军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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