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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王战龙)7月20日,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防汛应急救援队伍预置规则(试行)》,对不同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时,防汛应急救援队伍的备勤、执勤、预置行动作出相应规定。 按照《规则》,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时,要求队伍执行24小时执勤、班子成员带班制度,在岗在位人数不少于50%,主要负责人、备勤人员不得离开驻地所在县市区。同时,需要检查救援车辆,确保油料充足,车况完好;清点救援装备,确保装备完好;加强教育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有关措施。 防汛应急响应升到三级时,要求队伍在岗在位人数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升到二级时,队伍在岗在位人数要不少于80%,确保装备已上车,且根据需要,队伍需由班子成员带队,前置在重要风险点。 防汛一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队伍需执行24小时执勤、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必须全部在岗在位,且由主要负责人带队,前置在重要风险点,救援装备展开。 该《规则》适用于全省各行业领域建立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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