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A07版:防汛减灾 郑在行动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
||||
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姬瑛蕾)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印发《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是指在发生暴雨(雪)、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时,容易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发生较严重安全事故的单位,主要包括:通信、电力、燃气、广电及水生产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地铁站、机场、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运行、管理单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输、销售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经济开发项目等在建工程的建设单位;铁路、道路、河道、航空等运行、管理单位;从事大型生产、制造业的单位或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或者文物收藏单位等。 重点单位名录应当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两年更新一次。 重点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培训,并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 |
3上一篇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