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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公平正义,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浓厚氛围,7月27日上午,新郑市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召开,授予彭东阳、常成月两名同志“新郑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郑保印、高博、张旭阳3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荣誉,并为受表彰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新郑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左留根主持会议,新郑市政府二级调研员王国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新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刘宇宣读了《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通报》,新郑市见义勇为协会常务副会长时超英报告了2021年新郑市见义勇为工作开展情况,新郑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代表彭东阳作了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见义勇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见义勇为精神不断传承发扬,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层出不穷,他们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弘扬了社会正气,诠释了勇于担当的高贵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会议要求,要大力选树先进典型,为见义勇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有效拓宽见义勇为壮举的发现途径,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确认、“第一时间”褒奖,决不让见义勇为人员成为“无名英雄”。要健全保护激励机制,为见义勇为提供规范的制度保障,依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见义勇为人员在政治上有荣誉、生活上有保障。要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为见义勇为丰富发展的时代内涵,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升见义勇为工作社会影响力。要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为见义勇为扛起坚强的政治责任,为新郑市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不断推动新郑市见义勇为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 杨宜锦 通讯员 路晓红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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