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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A02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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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姬瑛蕾) 昨日,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为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支持鼓励省内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我省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将于8月8日启动。 补助标准:对在豫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省财政按“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的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省财政按“技术交易合同限定时间”内的技术合同成交到账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网上填报时间为8月8日8时至9月5日18时。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3日8时至16日18时,逾期不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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