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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Z07版:中牟时报 城事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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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孙法官,非常感谢法院为我主持公道,也感谢你为案件的顺利调解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我解决了烦心事……”临别前,原告握着孙法官的手,连连感谢,两行热泪控制不住地顺着脸颊簌簌落下。近日,中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房产纠纷引发的亲属对簿公堂的诉讼案件,当事双方均对法官积极平息纠纷、维护亲情关系表示感谢。 原告全某某1962年生,5年前,与丈夫梁某某喜结连理,夫妻双方无子女,共同居住在村庄安置房内。被告系梁某某侄子,被告称,叔叔生前与其约定,由他照顾叔叔日常起居,并为叔叔送终,待叔叔过世后,其叔叔所分得的安置房由其继承。2020年10月17日,原告丈夫梁某某因病不幸去世。 就在原告丈夫去世后的第四天,被告要求原告与自己签订案涉协议书,不让原告改嫁或迁走户口,如有违约涉案房屋归自己所有。原告认为案涉协议书约定内容有限制人身依附性,因违背公序良俗而违法无效,且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诉至中牟法院,要求确认协议书无效。 中牟法院黄店法庭庭长孙彦伟接到案件后,立足乡情民俗,结合法庭工作实际,秉承源头化解矛盾纠纷理念,主动联系当事人所在村民组的组长,让村组长介入调解。孙彦伟与村组长再次剖析案情,找到切入点,决定调解分两步走。一是找根源化心结。村组长主动下村入户找双方当事人,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并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从亲情的角度出发,缓和关系。二是找准法律依据。为保证调解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孙彦伟指导村组长寻找法律依据,有了法律依据,调解就有了底气。经过几个小时面对面的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原本互不让步的双方,终于同意退让。 孙彦伟趁热打铁,在村组长调解的基础上,邀请双方当事人到法庭再一次沟通。在听取原、被告的调解意见后,法官找到突破点,针对双方在调解意见上的差距进一步协商。经过孙彦伟耐心细致地辨法悉理,双方诉求逐渐一致,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7月19日前支付原告全某某房屋折价款110000元,安置房由被告占有使用,并享有该房屋的相关收益。同时原告全某某需协助被告办理合同网签等相关手续。 至此,在孙彦伟的悉心调解下,一起亲属之间的纠纷案件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中牟法院始终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下一步,中牟法院将继续优化提升诉源治理服务模式,一如既往地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及时为化解辖区矛盾提供法律支持,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为打造和谐社会奠定基础,真正做到把矛盾化解在根源。 记者 张朝晖 中牟时报 马沂峰 通讯员 李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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