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热线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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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郝苗 文/图)昨日上午,新乡大广高速交警大队巡逻至大广高速1897KM处时,发现一辆轻型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车厢内冒着黑烟,一名男子和一名女子正在将车厢内燃烧的棉被往路边扔。看到此情形,副大队长滕宏臣立即跑上前将棉被抱下车,辅警范钰欣帮助浇灭明火。 事后,民警询问驾驶员得知,原来两人驾车途中,男子坐在副驾驶位置抽烟,行驶中随手将烟头扔了出去,不成想被风吹回了车厢内,在风势的作用下,车厢内的棉被被点燃。 根据很多车主的亲身经历,如果在高速行驶中把烟头扔向窗外,烟头很有可能会飞回车内,落到脖子上、衣服上或者后背和座位之间,如果引燃起火产生浓烟,会影响驾驶员视线,导致事故发生。 在此,提醒广大的驾驶员,为了行车安全及道路通畅,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开车不要抽烟,切勿将烟头、打火机及存在火灾隐患的物品随意丢弃,以免发生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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