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李娜)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发展研究奖评审办法(试行)》,奖励对我省发展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研究人员。
省发展研究奖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由省政府设立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旨在激励社会各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重要政策问题献计献策,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根据《办法(试行)》,省发展研究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在规定期间内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或已经结项的研究报告等发展研究成果,被国家有关部门、我省省级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采纳应用,并经过实践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或若被采纳应用将可能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避免重大损失的,可申报评奖。
省发展研究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届授予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省发展研究奖由省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
《办法(试行)》还提出,对假冒、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省发展研究奖的人员,由工作委员会报省政府批准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和奖金,取消其后续两届参评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协助他人骗取省发展研究奖的单位,由工作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后续一届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