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兔飞猛进过大年 上一版3  4下一版
A06
“红旗渠”号首开 朝发夕归游美景
河南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1000台制氧机平安送达
买烟花看准“个人燃放类”
9条定制客运线路春节不打烊
严禁在托运物品中夹带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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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提醒:
严禁在托运物品中夹带烟花爆竹

本报讯(正观新闻·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通讯员 杨军政)春节将至,燃放、经营烟花爆竹进入旺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和潜在危害性加大,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高速公路公安局)提醒大家,为了安全,请规范运输烟花爆竹。

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提醒:

1.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类危险物品。2.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法定节假日,全天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通行。3. 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在托运的行李、包裹、货物中夹带烟花爆竹。4.春运期间,全省高速交警将加大路检路查力度,严格排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其他可能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通行管控规定,依法守规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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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091 2023-01-21 00:00:00 六 严禁在托运物品中夹带烟花爆竹KeywordPh高速交警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