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3月22日是第31届“世界水日”,22日至28日是第36届“中国水周”,我国确定的活动主题为“强化依法治水 携手共护母亲河”。最近两年多来,我国相继出台两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和黄河保护法,“江河战略”法治化全面推进,用法治力量守护母亲河。
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已经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于2022年10月30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长江流域各地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依法治江、护江、兴江取得积极进展。2022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撰写的一份报告显示,2021年长江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1%,长江经济带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达46.6%,实现了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指出,黄河生态本底差,水资源十分短缺,水土流失严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沿黄各省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为突出。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祖雷鸣表示,黄河保护法施行在即,黄委将加快配套制度建设,沿着法治轨道推进黄河保护治理,提升水行政监督管理效能,以法治的力量助推母亲河建设取得新成效。